离婚后再婚后原协议效力是否改变?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所达成的一致意见,一旦形成书面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则该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撤销或者变更的情形(如欺诈、胁迫签订等),否则即使一方或双方再婚,原协议仍然有效,并不对新的婚姻关系产生直接影响如果原协议中有涉及对子女抚养权安排等内容,在特定情况下(例如子女成长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需要重新协商调整。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履行协议内容如何追责?
当一方未履行协议内容时,另一方可以根据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采取相应的救济措施。需要明确的是,合同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如果一方违反了合同义务,比如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或方式完成应尽的义务,则构成违约行为。对于违约行为,受害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受害方还可以依据该条款请求支付违约金。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离婚后再婚并不会自动导致原有协议效力的变化,但具体情况需结合协议内容及是否存在法定变更事由来判断。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