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立口头遗嘱时确实需要见证人在场。这不仅是为了确保遗嘱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也是为了防止日后可能出现的争议。">
立口头遗嘱时需要见证人在场吗?
在特定紧急情况下(如生命垂危),如果无法以书面形式立遗嘱,则可以采用口头方式设立遗嘱。但为了保证口头遗嘱的有效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在这种情形下必须有至少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并且这些见证人能够证明遗嘱内容及其真实性。如果没有符合要求的见证人参与,则该口头遗嘱将被视为无效。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录音形式的遗嘱算作口头遗嘱吗?
录音形式的遗嘱并不等同于口头遗嘱。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遗嘱有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以及口头遗嘱等。其中,口头遗嘱仅在危急情况下设立,并且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而录音形式的遗嘱则属于录音录像遗嘱的一种特殊形式,它要求至少两名见证人参与录制过程,并确保遗嘱内容能够清晰表达立遗嘱人的意愿从法律角度来看,虽然都是通过非书面方式表达遗产分配意愿的形式之一,但录音形式的遗嘱与口头遗嘱在适用条件及证明效力上存在明显差异。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在立口头遗嘱时确实需要至少两位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这是保障遗嘱效力的重要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