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法律,如果一方因受到威胁而结婚,可以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这一规定旨在保护个人的婚姻自由不受侵犯。">
受到威胁结婚后多久可申请撤销?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一方当事人是在对方以给其本人或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的情况下被迫同意结婚的,则此种情形下的婚姻可被视为受胁迫成立的婚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此类情况,受害方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胁迫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这里的“一年”是一个不变期间,不会因为任何原因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受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胁迫结婚是否影响子女抚养权?
胁迫结婚是指一方或双方在受到威胁、恐吓等不正当手段的情况下,违背真实意愿而缔结的婚姻关系。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因胁迫而成立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如果婚姻被撤销,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该婚姻自始无效对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即便婚姻被撤销,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并不因此受到影响即使婚姻因胁迫而被撤销,父母仍然需要承担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并且在处理子女抚养权时,法院将主要考虑如何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和发展来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若因受威胁而结婚,受害者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采取行动,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建议,在遇到此类问题时,最好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为具体和个性化的法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