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房产如何分?
对于夫妻之间的共同房产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提供了明确指导原则。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不动产,应当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此外,非婚同居者之间或者家庭成员间的共同房产分割也应参考上述原则进行处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以及夫妻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外,其他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精神损害求偿难吗?
精神损害赔偿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是被认可的,但其求偿难度相对较高。这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和范围在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不同法院、不同法官可能会有不同的理解和判决标准;对于精神损害的具体量化较为困难,如何证明精神损害的存在及其程度往往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相较于物质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的金额通常较低,且在某些情况下,即便能够获得赔偿,数额也可能难以达到受害者的预期。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上述法律规定为精神损害赔偿提供了直接的法律基础,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需要结合具体案情来判断是否构成“严重精神损害”以及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共同房产的分割需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优先考虑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当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可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解决方案。在整个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